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天津路小学没有设置医务室小孩受伤老师不管

    6月6日孩子在上学期间受伤后,报告老师,但是老师没有进行处理而选择让8岁的孩子自行去体育办公室进行消毒处理,后得知学校并无设置医务室。

    老师不负责 学校硬件不达标。

    以下是引用相关规定

    《学校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第一款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二款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比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款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第四款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chrisz 2023-06-06 评论2 浏览7903 编号 20230606230620769 [涧西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3-06-07 17:18: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诉求件后,学校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并沟通了对此事件的看法,达成共识。学校会再次提醒老师们处理此类情况时注意方法,保障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教体局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这么一点小伤还想怎么处理?别太娇惯孩子了

    +1 +1 1

    • 现在的问题是依法没有医务室 并且不处理不是怎么处理

    回复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