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各位领导你们好:
本人是洛阳市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其中一员,就我们的运输车辆异地经营的问题向领导们发出疑问?据了解河南省就洛阳市有有主抓异地经营情况一说,河南省的其他地方并不像洛阳这样,你们要求三个月回洛阳一次,一年就要回去四次我们作为合作伙伴承受不了,我们的车辆在外省回去一次的费用,过路费和车辆的加油和司机押运员的费用就一到二万元。现在的运费低只够维持我们的小家庭开销,我们一年回去四次一次就要一个星期左右才能回来拉货,而且一年回去四次就要花费五六万元。确实开销太大,请问我们回去消除异地经营产生的费用你们政府机构的有关部门给我们承担多少呢?我们一年才能挣多少费用,全花在回去消除异地经营上面了,我们的父母亲,老婆孩子不要吃饭了吗?孩子上学不要花钱了吗?作为领导你们也为我们考虑考虑吧?你们这是不给我们留条活路了吗?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23-06-07 16:34:36
网友您好!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异地经营(运输线路起讫点均不在企业注册地市域内)累计3个月以上的,应当向经营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管”,为加强危运行业管理,针对长期在外且未在经营地备案的运输车辆,要求车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组织召回并落实教育管理要求。同时针对反映的情况,将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一线调研,指导企业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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