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6日,本人以协议形式认购洛阳浩德鑫置地有限公司地下车位1个,车位价款10万,协议约定,自认购之日起,每满1年后返当年收益13600元,共分三年返息及租金收益。按协议约定时间, 2023年1月7日已到第一年返款期限,半年已过,至今未收到任何返款。
期间,本人多次与洛阳浩德鑫置地有限公司交涉返款问题,一直态度恶劣、推三阻四,叫嚣向谁反应也没用,难道开元壹号是我们洛阳的法外之地吗?监管部门真的管不了吗?我们用血汗钱空换一纸协议,却要月月背负还贷压力,苦诉无门,公道何在?恳请政府调查协调解决!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06-08 09:23:24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办理退款事宜。经了解,开发企业正在按照业主名单分批次进行退款,将于7月底前为您进行退款。我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退款。若后期仍未退款,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 63206063、6320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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