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郑洛第三高速伊滨区还在用13年前的文件(洛撤办[2010]11号)截留村民的拆迁补偿款,2023年的伊滨区诸葛镇刘窑村拆迁,伊滨区诸葛镇政府为了找到截留拆迁补偿款不发放的依据,伊滨区翻出了13年前的文件否定了2019年修正过的土地法先赔偿后搬迁的规定,要求按不签协议、不支付赔偿款先签自愿放弃房屋承诺书的违法做法。
伊滨区 补偿款 截留 撤办 拆迁 先签 郑洛 文件 赔偿款 土地法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3-06-02 10:52:0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诸葛镇人民政府了解,郑洛高速为河南省重点项目,征地补偿方案依照伊滨区2019年10号文对对集体以及附属物进行赔偿,依照伊滨区2019年8号文对安置对象进行安置,整个拆迁安置方案公开透明,如对政策不了解可到项目指挥部进行详细的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