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不管是机关事务管理局还是城投的回复都是租房补贴按季度到账后再交给城投,请问城投现在对已经缴纳了个人部分的租户催缴未收到的补贴是否合理?收费方式改变的依据在哪里?补贴与房租不同步情况下必须租户先行支付全额房租的合理性支撑是什么?朝令夕改的政策其权威性何在?
回复部门:城投集团 2023-05-29 08:53:28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洛阳城投集团工作的关注。针对您诉求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洛阳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按照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洛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洛事【2022】1号)2022年6月22日文件,其中第四条明确指出“公寓的分配、运营及管理使用坚持“政府指导、服务人才、租补分离、周转使用”的原则”政策执行,实行“租补分离”,收取房租,没有强制收取房租现象。
感谢您对宜人路人才公寓项目运营的支持!如您对该问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我方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您解答。
(翟东来,联系电话:1383793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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