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3月19日本人在名优建材城顾家家居购买了一套四座真皮沙发,商品为订单式生产,签订合同付全款,约定商家于5月19日送货到家。
2、截止5月19日,商场一直未发货,联系销售,销售一直未回复发货时间,于是多次拨打投诉电话,要求商场明确发货时间,如不能发货,退货退款。经投诉后,商场回复于5月23日发货。
3、5月23日下午,顾家家居送货上门后,本人发现沙发仅为三座,与订单不符,且沙发无包装箱,用编织袋包裹,本人怀疑是商场样品。后查询合格证生产日期后,发现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比购买的定制日期早一个月,不符合订单式生产说法。
4、5月24日中午,本人去店内找店员印证,商场样品已无,同时店员对沙发来源无法解释清楚,当时也无法提供物流清单,故进一步证实发给我的沙发为样品。
诉求:商家违约在先,未能在合同期限内发货;同时用样品充当新品,欺骗客户,本人经多方投诉沟通无果,现要求退货退款,请相关部门核实,协助维权。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5 18:13:24
网友您好,接您所诉事项,我局立即分转至西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辖区建材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和您取得联系,经调解,商家同意给您退货退款,经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您表示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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