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体花城住户私家车位安装充电桩,联系物业出具安装证明,物业称需要向物业提供“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联系电动汽车企业,电动汽车企业称该承诺书模板中乙方责任不是他们汽车销售行应该承担的责任,不予盖章。安装充电线怎么这么难,请问一.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及附件“居民充电桩建设文本”是否有法律约束力,如有的话,为什么电动企业不配合?请问二.《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上提到“在自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为何在电网申请的时候还需上传?请问三.根据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中十一条规定,分批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地重点城市开展试点示范。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房地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制订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综合试点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洛阳市已出台《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说明洛阳市根据实际情况已出台相关安装充电桩政策,该暂行办法里面并未提到“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相关证明,物业要求提供该承诺书是否合法合理?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5-26 16:00:40
网友您好:
涉及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经查,我单位已要求物业企业依据发改能源〔2016〕16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配合业主出具相关材料,若不同意需书面说明具体理由,同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如协商未果可进行司法程序,政策解读可咨询发改委。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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