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请不要再说,“正在筹措,资金到位就给予发放……”,
真的,已经拖欠很久了,11年了才交房,已经是很不合理了,交房时候和老百姓签的白纸黑字,前期未发放的过渡费xxx日期前给,同时翻倍过渡费每年返还两次……等等。这是大家都签过字的,我们还是最积极配合的,拆迁是第一批,也从来没闹过事!结果……这已经又一年过去了,中间老百姓催了好多次了,才给一个月的。既然都这么不守信用,那还有什么契约精神?签那个字又有什么用?还怎么能让老百姓信服呢。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05-25 10:14:4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邙山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关于未发放的过渡费,目前正在积极筹措,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发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