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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拆迁安置房交房款家庭成员如何提取公积金

    伊滨区拆迁安置,户主和协议均是我父亲的名字,因兄弟姐妹比较多,所以需要自己支付分到自己户的的全部房款,拆迁补偿款留父母,所以需要不少资金,本人公积金现有15万元左右,现请教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提取公积金。拆迁安置对我来说,也相当于购买一套住房,故请相关领导给与支持。

    网友62807 2023-05-23 评论1 浏览5804 编号 2023052310074037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5-24 11:38:46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洛管委会〔2020〕4 号):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住房购买回迁面积超出部分的,提取申请人可持(一)本市行政区域5年以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或《房屋安置协议》(包含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方式要素),且加盖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拆迁管理部门专用章原件。(二)5年以内购买回迁面积超出部分的房款付款票据原件。(三)《安置房屋选房单》原件。(四)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五) 提取申请人本市的中、建、工、农、交、邮储、中原银行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到市民之家5楼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取号办理,或至受委托银行网点窗口办理。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和您联系沟通,建议您与拆迁管理部门联系,明确产权比例划分和本人出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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