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春都新村业主,多次反映春都新村自治小组问题,提出未经业主同意非法收取停车费问题,不让小区业主进小区,自治小组非法成立问题等投诉,老城区政府回复收取停车费合法,后来我投诉后两者,老城区政府同样回复的是前者,驴唇不对马嘴,有人投诉说擅自盖房子卖,并出租房屋,都是业主共有的财产,被非法出租,老城区政府回复说以前是化粪池,可事实以前是给水设备,老城区政府意思是说春都新村业主以前喝的都是化粪池水吗?简直是此有此理,我不知道回复操作人是谁不然我肯定找他理论,你回复的都是非法,不是事实,没有法律根据,强词夺理之词,作为政府部门代言人,党的喉舌,尽这样罔顾事实,与国家法律与不顾,睁眼说瞎话,给党,人民政府脸上摸黑,坚决请求老城区政府彻查回复业主代言人不法行为,调离现在工作岗位,以免给党,和政府造成不良影响。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05-18 16:37: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道北路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对网友反映问题,第一,关于第二辆车进入小区,办事处已经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小区自治小组负责人,了解具体情况,自治小组负责人表示,管理小区肯定要有相应规定,不可能因为某个人意愿而改变规定,可以将收取的第二辆车每月30元退款,网友可以不交第二辆车费用,但不允许进入小区。在此,也希望网友能够冷静思考,客观评价自治小组管理小区的效果。办事处及社区工作是协调自治小组和居民存在矛盾,不能也不会强制要求因为个人愿意,要求而自治小组改变管理制度。第二,关于自治小组盖房子出租,春都新村在2016年完成水网改造,改造前是春都集团自备井供水,小区后的供水设施属市商务局财产,后经过移交手续,由自治小组管理,办事处无期限进行干涉,因为所有财产属市商务局。小区内新盖简易房是在原化粪池上,并没有出租,而是存放的自治小组打扫卫生及其他物品。第三,小区自治小组管理及收费是否合规合法,道北路街道办事处春都社区就位于春都新村院内,不可能允许自治小组出现管理不到位及乱收费问题。最后,某个人意愿不能代表全体业主,若其他业主都对自治小组管理存在异议,可以选出居民代表,到春都社区咨询成立业委会条件,按照正常程序,成立业委会管理小区。对网友要求更换回复人员问题,办事处纪委已经约谈回复人员,做出检查,深刻反省,向网友道歉,希望网友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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