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七旬老人,2023年4月4日到西工体育场路及九都路交叉口中国银行办理业务时,被银行门口翘起地砖绊倒(第二天中国银行就更换了拌人的地砖),银行人员推三阻四态度冷漠,第一时间拒绝告知银行负责人电话居然称不知道,老人摔倒后遭遇如此冷遇,深感气愤,就医后除了膝盖受伤外,这一系列事件引发血压持续升高不稳定,及冠心病复发,有诊断证明为证。住院21天后出院,血压还需要持续用药治疗观察,而此前老人的体检报告血压一直都是正常。老人平时热衷公益书画,身体状况良好,摔倒后并未造成骨折实乃万幸,银行的冷漠及霸道更令老人愤慨,根据民法典1198条,银行作为公共场所对客户应尽安全保障义务,21天住院费用1.1万余元,依据法律规定中国银行应赔付老人各项法定损失1.6万余元及后期治疗高血压的相关费用约1140元,不曾想,中国银行一面称一定解决,一面安排人在老人的贴子下面阴阳怪气说是讹诈,一面霸王条款称总行只核准赔付5000元,这样两面三刀的作风,银行自己核准高于民法典效力么?银行是民法典法外之地么?中国银行,在中国请尊重中国法律,也请尊重每一位客户,认真解决问题,方能彰显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决心,将服务落在实处,而不是遇事就开始用优势地位凌驾于一个七旬老人之上!
回复部门:中国银行 2023-05-17 14: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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