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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在分房表上随意签字造假套房

    百姓最笨的办法是比,事比事。

    我是河南省洛阳市诸葛镇谭翟村村民,同在2013年,俺书记把外省多人,外嫁女外孙以各种理由开进村74人。可我42年户口在本村的姑娘离异,6岁孩子归她抚养,有村两委研究同意迁入证明。户口迁回后有意刁难不填写在母亲的户口簿上,不合法合理。区审回迁房户口簿(高宏斌)在三级政府审核户口本的办公桌上一看我户口本,说按非农安置后又不给安置。我让他写岀你说应该安置的依据是什么,改口的依据又是什么,我好找谁解决他不写,叫我随便告。女儿户口42年在我户口簿上,政策是2015年前口户迁入都安置分房。你为啥不给我安置?

    城镇拓展搬迁和安置是我们这里最黑的权钱交易所,设有隐形香龕。先说安置后又不安置就是术语。

    姑娘在我村办有独生子女证她们孤儿寡母生活至今,我给他们苦苦求饶说照顾下买几平方都不行让我随便告。为证实他们遮天蔽日,有权钱交易。我实名举报伊滨区安置处长杜贵峰和审核户口簿高宏斌,在安置回迁房中同诸葛镇安置办主任黎荣超随意捏造假资料作弊严重。为证实他们手握权力为所欲为,我跟踪取证。

    他们在2017年给我村村委员捏造假资料套回迁房120平方,各项审批一路绿灯形成事实。我在2019年10月25号到区主抓安置办李平安办公室落实确有其事。这就证实应该安置的不给安置不应该安置的他们捏造假资料给安置。揭他们受贿弊端后对我更苛刻刁难,渴望公正!2023.5.陈圈柱

    陈圈柱 2023-05-06 评论2 浏览1075 编号 20230506223914361 [伊滨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3-05-08 08:56:5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诸葛镇人民政府调查
一、陈圈柱安置情况
2009年诸葛镇按照伊滨区拆迁工作部署,启动了伊洛大道项目拆迁,陈圈柱是谭翟村1组村民,属于伊洛大道项目谭翟村拆迁户。按照伊滨区拆迁程序陈圈柱在2010年4月21日填写了农业人口户籍登记表,人员分别是:陈圈柱、常爱霞、陈丽、陈琳峰;在2010年5月9日,陈圈柱作为乙方和甲方诸葛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洛阳新区拓展区撤村并城拆迁补偿协议书,陈圈柱在协议书上签了名字。2019年4月12日,陈圈柱填写了伊滨区动迁居民户口审核、居住安置申请表,人员分别是:陈圈柱(户主)、常爱霞(妻子)、陈林峰(子)、陈丽(女儿)、武丹丹(儿媳)、陈玺彤(孙女)、陈玺铭(孙子),应安置人口共计7人,应安置面积280㎡,陈圈柱在确认户口处签了名字,按了手印。2019年8月2日,陈圈柱家庭在伊滨区三号小区挑选了一套86.41㎡的安置房,房号是22-2-1302。
陈圈柱的女儿陈丽结婚后嫁入到了洛阳市区,但是户口一直没有迁出谭翟村。陈丽的孩子叫张泰铭,2006年11月18日出生,2013年8月20日张泰铭户口从洛阳市东北隅派出所迁入诸葛镇派出所诸葛镇大道一号,2015年7月16日张泰铭户口从诸葛大道一号迁到了谭翟村其母亲陈丽的名下。
依据伊滨区政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属于安置对象
1、2015年元月1日前户籍在城市规划区内35个社区的下列人员:(1)本社区在册的农业人员。(2)原籍在本社区的在校大中专学生、正在服役的士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正在服役的人员。(3)“一头沉”人员。(4)原籍在本社区、有宅基、有房产的非农人员。
2、2015年元月1日后,经社区、镇、区严格审核并备案,且户口已迁入35个社区的新增人员。
3、2015年7月31日后,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户口迁入35个社区后,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增人员,在入户后3个月内,须再经户主申请,社区、镇、区严格审核并备案后,方能确定为安置对象。
新婚因夫妻投靠,女到男方的人员(男方原籍在本社区,现户籍在城市规划区内,女方户口迁入前户籍为农村的,可以确定为本社区的安置对象。)
新生婴儿随父入户的人员。
原籍在35个社区,应届未就业,毕业后户口地址无变动的回迁大学生。
原籍在35个社区,退伍未就业,户口地址无变动的回迁复员军人。
原籍在35个社区,户口回迁的刑满释放人员。
新婚因夫妻投靠,独女户或纯女户(限一女)申请男方入户的人员。
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且手续完善的抱养婴儿。
张泰铭不符合上述政策,不属于安置对象,不能按照伊滨区政策进行安置。
二、关于谭翟社区74个外孙(女)入户问题
2015年元月1日之前出生的外孙(女),可以随母入户,且符合2015年元月1日前户籍在城市规划区内35个社区的下列人员:(1)本社区在册的农业人员。(2)原籍在本社区的在校大中专学生、正在服役的士兵、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和正在服役的人员。(3)“一头沉”人员。(4)原籍在本社区、有宅基、有房产的非农人员。属于安置对象,可以予以安置。谭翟社区74个外孙(女)均为2015年元月1日前入户谭翟社区。
三、关于诸葛镇安置办主任黎荣超违规违纪的问题。
区纪工委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并未发现黎荣超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四、关于谭翟村委委员张继川女婿户口问题
经查实,谭翟社区村委委员张继川女婿李永斌,在谭翟社区李建峰名下购买一处宅基,拆迁时,李永斌以李建峰儿子之名申请安置对象户口审核,在户口审核公示过程中,经群众举报,并经区镇查实李永斌不属于安置对象,取消李永斌户口审核不再安置,同时对村委委员张继川进行撤职,并取消其离休待遇。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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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我可以甘于不要房,但我不能接受人民得不到善待的社会不公。

    5+1 +1 回复

  • 政策上没有规定随母入户不能安置。那也就是随母入户可以安置。不是吗?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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