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23-05-06 18:32:28
客户您好:
根据《洛阳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在抄表档期内累计用水量在1立方米以下的(不含1立方米),免征该档期垃圾处理费。您反馈的其他用水问题也都向您做好解释说明。如在用水方面仍有疑问,请拨打供水服务热线9610001或直接联系与您对接的抄表员,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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