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5-03 11:35:29
网友您好:
经了解,(一)2022年1月至10月,该小区由鸿福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因为该公司内部管理不到位,自2022年1月至今没有收取小区业主的物业费、水费、电费。原物业公司管理期间小区垃圾清运、保洁、保安等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新物业公司接管之后,为补交所欠水电费、清运垃圾工人工资等费用,多次要求居民按照原价补交2022年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此费用为2022年所欠费用,物业要求居民一次性补交。2023年小区水电费与物业费为分开缴纳,不存在捆绑缴纳情况。(二)佃庄镇纪委已介入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佃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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