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化镇马洼村沁阳至伊川高速公路建设征地项目占用我组100多亩涉及48户200余人,按照偃政通【2022】10文件规定,标准是每亩4万元补偿费。但是马洼村委在未征求被征地农户意见的情况下,违规私自降低补贴标准3200元;我们强烈要求,1、补贴标准按照【2022】10文件规定每亩4万元发放;2、青苗补偿款按照(洛政办〔2018〕49号)和《偃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偃师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补偿细则的通知》(偃政办〔2018〕45号)规定,青苗补偿费按1400元/亩标准执行,大田推青费按100元/亩标准执行。3、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部门才有权利于农户签订永久性征地协议,并不是跟村委会签订无效协议。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3-04-21 16:15:54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山化镇马洼村区片综合地价为4万元/亩。由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组成,其中60%为安置补助费全部发放给征地农户,40%为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给征地农户,其余部分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发放农户比例为92%,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比例为8%。2022年2月24日偃师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征地拆迁公告(偃政通〔2022〕7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农作物、林果苗木、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2022年9月马洼村召开村民小组会和村民代表会进行了广泛告知,沁伊高速永久征地范围内的耕地2022年不再播种小麦,但有个别群众抱着项目可能延迟施工,能多种一季就收一季等多种原因抢种了小麦,在征迁中有个别抢种群众反映能否结合种植成本给与一定补偿。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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