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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 洛阳城市管理者请向淄博学习

    今天早上去滨河北路西工体育场那边的汤馆喝汤,看到了令我很无语的地方。牡丹花会全国皆知,各地游客皆来洛阳一探美丽风光和品尝特色美食,早上的喝汤文化也算是洛阳一道特色的风景线了,大碗,小碗,站着的,蹲着的,这是市井气息,这是特色文化,这是百姓安居乐业的象征,可城市管理者你看看你们怎么做的呢,一堆人三五成群围着汤馆,一张桌子不让在外面摆,喝汤的地方看上去人烟稀少,一个个城管趾高气昂,抽烟的,聊天的,玩儿手机的,就显得你们盛气凌人,这是你们想要的洛阳么?这是你们想要展现给外地游客的洛阳么?我并没有觉得你们这样就让城市井井有条了,而是没有了人气,没有了生活的气息。淄博火了,请看看淄博城市管理者做了什么,而你们又在为洛阳做什么呢?建议,城管作为城市管理者,同样也是一个城市的脸面,确保城市稳定运行的关键管理者,可以多一些思考,多一些设身处地的反思,不要一味的冷漠的解读政策,做一个有温度的管理者,让洛阳更美好。

    网友1313904 2023-04-13 评论1 浏览3632 编号 20230413083346245 [西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3-04-18 09:56: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所投诉位置有店外经营现象且食客们机动车乱停乱放严重,原本6车道的滨河路除去两侧地磁停车位外,被乱停占用后仅剩2车道,导致机动车通行不畅经常接市民投诉。根据《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城市道路两侧不准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对滨河路汤馆周边进行综合治理。为服务餐饮企业,在汤馆等早餐企业经营区范围内,车辆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秩序、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没有群众举报条件下,每天7时整至9时整允许单排停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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