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4-07 15:12:22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洛管委会〔2022〕2 号):本办法所称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尚未结清且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本办法所称的商贷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为抵押而向银行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含住房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
职工使用贴息贷款的,在申请贴息贷款协议面签时,一并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使用贴息贷款的,后续产生的按月还款或提前结清或提前部分还款资金,依据银行推送的职工还款信息划转至职工银行账户。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