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情经过:我于4月5日清明节上午回家祭祖,车辆行至郭寨,遭警察拦下,在出示电子驾照后,车辆靠边,将我手机拿走,后续另一名警察到跟前问了我的身份证号后,直接开了罚单,说车辆未年检,我拿回手机一看,是3月31日到期,今天5号,中间只有2个工作日,我解释我们马上线上办理,能不能撤销处罚,警察说,机器自动识别,无法撤销,沟通无果后,我收下罚单,离开.
2、我对今天执法有几点异议:第一,按照规定处罚200元以下罚款,顶格处罚200元,是否完全合法合理.第二,问我身份证号之前,没有告知要处罚,程序是否合规. 第三,如果今天警察就只提醒、或处罚50元警告,不按200元处罚,他们是不是就违法了.
3、洛阳是文明城市,违章停车都交给城管了,小型车都是6年免检,检验也是线上的,疫情刚过,各行各业都在缓慢复苏中,这类以处罚为目的行为,我总觉得怪怪的.
4、罚款我已经处理了,害怕在路上再次被处罚,也提交线上年检了,但整个处罚过程感觉非常差,个人的印象,执法人员借助高科技,投机性、逮点执法,就是为了罚款.这些仪器我认为是可以让警察精准执法,不是精准罚款.警察也说了都有法律依据,但我认为文明的城市环境应该有温度的执法,只是罚款的话,数据互通,机器就能替代,像年检这种根本不需要人员再执法.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4-10 17:43:31
网友您好!河南交警于2022年10月26日推出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到期需要进行车辆检验的,统一将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延长6个月。您的爱车为3月31日到期,根据第《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一、大队工作人员在执勤过程中,收到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提示您的爱车状态异常,执勤民警随即对您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您的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审,并根据相关条例对您进行处罚。
二、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七项规定,驾驶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的,处二百元罚款。
三、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车辆未按时参加年审上路行驶的就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洛阳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不得上路;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不赔;未按时参加年审上路属于非法驾驶,可做扣车处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强制报废,请广大市民遵守交通秩序,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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