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22年1月在建业观山悦交了2万元意向金,收据上给我标注的房款,当时签的认购协议书,并没有让我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协议书上面定金一栏是空白,没有金额!与给我开的收据根本没有关系!明显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去伊滨区房管局投诉,房管局却说我这是合同纠纷!我向律师咨询签订的合同根本没有意义,和我交的2万元根本不存在关系!我曾多次到售楼部沟通,售楼部起初告诉我可以退,结果一年多了,现在告诉我,退不了。房管局也说管不了。他们只负责调解,没有权利管这个事。去售楼部,现在售楼部人员说话也别难听,特别冲。就是三个字,退不了。还说你们随便去告。我不知道建业观山悦背后有多大的权利让他们能如此作为。难道这个观山悦政府就管不了了么?任由他们胡作非为!我肯请上级政府部门彻底调查此事,归还我们老百姓血汗钱!由于之前疫情原因,家里两个孩子,生意也不好做,没有收入。虽然说2万块钱在有钱人眼里不算什么,但在我们这个家庭真的是特别重要。孩子马上又该上小学了。都需要钱!我希望政府部门能彻查此事,还我一个公道!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03-30 11:35:52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办理退款事宜。经协调,开发企业请您到售楼中心找王经理调查解决此事。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 63206063、6320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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