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区契税补贴政策为什么不能延期,能不能照顾照顾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03-23 11:25:23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通告》,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洛阳城市区范围(不含孟津区、偃师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并在房管部门取得网签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缴纳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条件的对象。在2023年1月1日(含本日)以后缴纳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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