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2年8月卖掉了西工区一套商品房,交了增值税+个税一共5万元。 在2023年1月在偃师区又购入一套二手房缴纳了1万元的契税。请问可以退个税或者契税吗?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3-03-23 11:25:41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第一条:“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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