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事档案在瀍河区人力资源和公共服务就业中心保管,由于本人目前离职,党关系将转入社区,到所在办事处咨询,办事处建议将党员档案放置人事档案存放地(瀍河区人力资源和公共服务就业中心)合并保管,在网上查询也得知党员档案是人事档案一部分,可以合并管理。到瀍河区咨询,由于之前没有办理过,工作人员态度很好的也在帮忙电话咨询,但因为没有先河所以没有接收。
后我去市民之家公共服务就业窗口咨询,相关工作人员一概不知,只甩出了黄河路人才市场档案室电话,经过电话和现场多次咨询,黄河路的市本级公共服务就业中心给予答复,属于市本级在黄河路可以个人携带身份证去办理档案合并,其他区域不清楚不了解,政策不应该统一培训宣导知晓么,百姓来回跑,柜台后的工作人员就稳坐钓鱼台张口答来不知道不清楚,现在就想给予回复个人所保管的密封的党员档案能否拿到人事档案存放处合并存放管理?!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3-21 10:10:52
网友,您好,请持有“党员材料转移介绍信”或“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和“党员材料档案目录清单”到原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做档案材料添加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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