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偃师区邙岭镇东蔡庄村村民,这几天村中正在进行农村宅基不动产登记。因父母已经去世多年,宅基证原为母亲姓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我家宅基证可以进行更换姓名,登记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分别给我发了3张表(死亡证明、继承证明及分家析产协议书),3张表格下部分显示需要村委会盖章。村委会经办人员只在死亡证明上进行盖章,其余表格上面以有相关领导吩咐为由拒绝盖章。但只有村委会盖章的表格登记部门才予以收取。这件事情到底该怎么办?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是不是没有进行沟通。东蔡庄村委会不盖章的理由是什么?请邙岭镇东蔡庄村村委会明确进行答复。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3-03-20 16:20:40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问题一:土地局目前在村内进行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存在宅基地更名等业务。问题二:您所反映的继承证明及分家析产协议书盖章问题。1、目前村内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没有相关盖章要求;2、您并未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或公证材料,镇村干部无法参考;3、您也未向村内说清家庭情况,镇村干部也并未参与分家或继承事项的协调工作,无权对群众私人财产进行分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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