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洛阳市人民政府2015年发布的预售房资金监管办法,自己本人购房合同(2014版国家住建部示范文本),都明确所有购房款都要打入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洛阳太原南路支行相关工作人员,无视法律法规,汇款账号对银行专业人员来说是必然审慎核对的。而银行并未提醒贷款方,也并未按主合同履行有关义务。请上级单位查处!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3-03-20 18:34:51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分局已知悉,您可以拨打0379-63307562将详细的情况向我分局反映,我分局有专岗人员为您进行处理。感谢您对银保监分局的信任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