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是牵涉民生的大事。让家长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往往都是“门难进,事难办,转不成”,费尽周折,托关系,找熟人,请客送礼,容易滋生不正之风,不少家长为此绞尽脑汁,苦恼不堪,影响了教育生态和社会形象。建议教育主管部门细化学籍管理,学生转学由家长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局按照对应学区及班额直接安排或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协调转入,特殊情况如军人子女、家庭变故、购房、工作调动、职业变动等,可以打破学期限制,确保转学生如期入学,实行制度化常态化学籍管理,真正实现为民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3-03-29 09:50:47
网友,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和支持!针对转学问题我局于去年出台的《洛阳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省级统筹、市县区分级负责、学校按规实施的管理体制。……义务教育阶段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获得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后,到转出学校打印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后递交给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应及时在学籍系统内提出转学申请并上传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及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家庭迁移户口等),双方学校及其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在网上完成”。您提出的建议已收悉,下一步我们将做好转学优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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