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3-3-15日 一起成年人20位。3岁一下儿童3人。晚上在寇店镇食为天饭店吃饭,老板明知饮料过期(汉斯小木屋)给我们上了18瓶,我全部人员包括儿童均饮用了10瓶。找到老板反应,老板态度嚣张。还往有关部门明查,公之于众。还我们一个公道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3-03-16 11:00: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诉求后寇店市场监管所立即介入调查,当晚(3月15日),该所出动执法人员3人,深入现场进行调查。消费者在餐饮过程中,共上18瓶“汉斯小木屋”饮料,实际消费10瓶,剩余8瓶未消费。经查,该饮料保质期为2023年2月17日。具体情况正在深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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