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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为第4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创造一流的营商、旅游环境

    为第4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创造一流的营商、旅游环境

    洛阳市公安局

    洛阳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2022年5月31日后将不再发放过渡期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黄牌。根据现场调研发现,在第4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到来之际,洛阳市域内电动车的登记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仍然非常紊乱。建设路东段、七里河摩托车市场西侧600米之内,道路两侧存在数十个电动车销售店铺,销售的电动车大多属于最高时速超过25km/h的机动车,但是销售商仍然可以悬挂“黄牌”,电动车随意停放在人行道,导致群众无路可走。

    洛阳市公安局应当组织警务督察支队等相关单位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及时查明洛阳市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人民警察在电动车的登记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查明这些“黄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授权销售商发放或者是销售商自行伪造的号牌。

    二、责令洛阳市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人民警察全面加强电动车的登记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第40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创造一流的营商、旅游环境。

    自即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发放电动车“黄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全市所有电动车“黄牌”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2022年5月31日之前取得的电动车“黄牌”,应当参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车辆必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禁止在机动车道行驶,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车速由驾驶人谨慎调节,最高行驶车速不得超过25 km/h。

    2022年6月1日之后取得的电动车“黄牌”予以收缴销毁。对此类车辆应当分类处理:

    A、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时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车辆应当在机动车道行驶,禁止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车辆驾驶人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E/F)。

    B、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送交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予以拆解。

    电动车销售商户必须把所有车辆放在室内,坚决禁止占领人行道进行商品展销、试用、安装等违法行为。

    abc2023 2023-03-13 评论1 浏览558 编号 20230313210409685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3-17 15:52:02

网友您好!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由公安交警部门主导,人保公司配合开展的一项利民举措。依据河南省交警总队《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委托行政服务中心、邮政网点、保险网点等社会机构代办的形式,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依据公安部交管局与人保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人保公司为市区群众免费上牌。同时,根据交警部门此前发布的提示信息,自2022年6月1日起,之前公安机关公布的9个电动车上牌点只办理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即有脚踏板)的国标电动自行车挂牌(绿牌)。针对疫情和长期在外出差等原因未能办理过渡期号牌(黄牌)的情况,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此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摩托车车主,可带齐手续到购买车辆相对应品牌的销售门店补办过渡期号牌。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已在全市持续开展对二三四轮电动车的查处劝导工作,针对商家的销售行为或占道经营问题,您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及城管部门反映。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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