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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魏紫路富阳佳苑小区物业违规收取停车费

    洛阳市停车费收取规定新能源汽车停车费白天1.5元/次,魏紫路富阳佳苑小区物业公司-尚郡物业,新能源汽车收费白天3元/次,请有关部门纠正这种违规收费问题。

    ly121314 2023-03-09 评论3 浏览3245 编号 20230309161050517 [老城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3-03-14 09:39: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经了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网友反映的是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新能源汽车没有减半收取停车费。经调查,洛阳市新能源汽车减半收费的政策仅适用于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规划的停车场。住宅小区内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停车方)和管理方(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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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小区内公共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尚郡物业有什么权利收费,这是敲诈勒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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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郡物业公司的行为属于黑恶势力行为

    4+1 +1 回复

  • 尚郡无业无法无天无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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