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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企业职工,1989年参加工作,请问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到哪个部门认定? 是到退休的时候才可以认定 还是随时都可以认定? 认定时需要递交什么材料?
认定 视同 缴费 年限 保障局 递交 人力资源 退休 请问 职工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3-07 16:15:08
网友您好:根据豫政办{1995}74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于1995年1月建立了个人社保帐户,1995年1月前,职工的连续工年龄原则上可按规定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应依据本人档案材料认定,通常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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