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7月在科大一附院诊断出结肠恶性肿瘤并一直在科大一附院进行治疗。相关的检查做过之后,因肿瘤较大且与其他组织有粘连,在与医生沟通后我们选择了术前进行4个疗程的新辅助化疗医生用药方案为奥沙利铂和口服卡培他滨,并于7月11日开始第一个疗程的化疗。
入院后我就在科大一附院做了基因检测,7月15日左右基因检测结果出来显示我为MSI-H类型的结肠癌患者,并且基因报告显示我可从免疫治疗PD-1抑制剂类药物中获益,不能从5-FU辅助治疗中受益。基因报告结果首先由检测人员发给住院主管大夫,但是大夫并未参照基因检测结果对我采取有效的治疗方案,4个疗程的辅助化疗后,因肿瘤与周围组织粘连我仍然做了较大的开腹手术,给我的身体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术后参照病理报告,医生仍然让我进行了术后的化疗,两次化疗住院我的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严重,不得不停用奥沙利铂,我因停药问题到河南省肿瘤医院和郑大一附院咨询,河南省肿瘤医院和郑大一附院的大夫在看过我的基因检测后均告知我,MSI-H的结肠癌,术后可不用化疗,且术前应采取免疫治疗效果显著。
我很不明白,科大一附院的医生究竟是医术不精,还是压根就极其不负责任,没有仔细看过我的基因报告,我本着对医院和医生极大的信任,积极医生配合治疗,然而最后却是这样的一个结果,我现在不光身体因化疗药物的作用有不适,我的心理上也接受不了这样一种情况,只要想到这件事情,我的心里就万分压抑,我的父母也心疼我在治疗中受的不必要的痛苦,万分自责。
希望卫生部门能积极公正处理此事,给患者一个交代。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3-03-07 09:57:10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河科大一附院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患者翟X,女,27岁,2022年6月29日以“间断性腹痛2月余”为主诉收入河科大一附院胃肠外科,初步诊断为结肠癌(?)。2022年6月29日至9月20日间,患者先后进行4次化疗。2022年10月7日患者再次入院,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完善术前相关检查,于10月24日在全麻行“腹腔镜腹腔探查术+结肠癌扩大根治术+肾周粘连松解术+肠粘连松解术”,11月15日出院。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月8日间进行联合化疗2周期。
二、患者反映相关问题处置情况
患者对医院采取的诊疗方案产生质疑,认为未参照基因检测结果采取有效的治疗方案。
河科大一附院表示,患者初诊时肿瘤组织较大,且与其他组织有粘连,周围淋巴结增大,分期为T4bN+M0,有手术切除不全可能,因此需先进行化疗,化疗有效、肿瘤缩小后进行手术。虽然患者基因检测为dMMR,但肿瘤为T4NxM0,且存在高危因素,按照CSCO指南推荐,术后应给予联合方案化疗(1级推荐),因此,未按照患者基因检测结果给予相应的药物治疗。
医院已于2023年3月14日下午安排肿瘤内科三病区主任、主治医生及医患办工作人员与患者当面沟通,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患者对相关解释内容表示理解并称将咨询专业人士后再行处置。2023年3月27日,我委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诉求人,诉求人表示不再追究。我委已责成河科大一附院举一反三,发现类似诉求内容及时排查处理。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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