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3-03-06 15:46:22
接到网友诉求后,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河科大一附院就网友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诉求人李**(47岁),3月6日下午13时55分在自助机挂眼科诊号。经与接诊医生核实,实际就诊患者为李**父亲,与挂号信息不一致。
医院目前可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健康洛阳预约挂号,或至医院自助机、门诊收费处、就诊科室导医台现场挂号。收取的挂号费用包括医师诊查费和挂号费两部分,其中医师诊查费均正常收取,不能免除;特门患者、老年人、贫困人口和红榜人员可免除挂号费部分0.5元。因诉求人未用患者本人信息挂号,故未能享受老年人免除挂号费的政策。
医院门诊部工作人员于3月6日下午与诉求人电话联系,向其解释说明,诉求人表示不认可,并直接挂断电话。
医院将不断加强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和沟通培训,做好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解释工作,不断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
洛阳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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