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参加成人高考的时候,由于我来的比较晚,等监考老师检查以后又录了脸,我都直接做到最后的位置上了,结果考试开始10分钟以后,我发现我带着蓝牙耳机,这里声明一下,我进这个学校的时候都没有带手机,所以都忽略了耳机,我第一时间都交给了监考老师,结果考试结束以后,拿着我的身份证我让我走,让我去领导那里说明一下情况,我去了,结果说我违反纪律,我的考试成绩无效,我很委屈也立挣了,反正就说我翻纪律了,我的成绩无效非让我签字,不签不让走,不给我身份证,哄骗我签了字,我当时气的都没看清,耳机也不给我让我去考试中心那,去那里申辩,结果过后我才看到,他们让我签了三颗都无效的单子,难道这是我一个人的错吗,我是主动的人,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吗,我是弱势群体就要承担所有的错误吗,我后悔的是自己太老实,但是你们那些有关单位呢,或许我的这件事以后会不了了之,但是我会尽我最大努力去申辩的,我自认为我没有做错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3-03-07 14: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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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设备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已与考生本人进行当面沟通,该考生表示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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