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中梁百悦府一期购房资金大部分并未缴纳至监管账户,根据购房者到相关部门查询,监管账户剩余资金已经无法完成项目剩余工程,请问这种情况的发生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失职。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买一套房,因个别人的渎职而造成的项目烂尾,相关部门是否该追责、问责给百姓一个合理的交代。
该项目拿地承诺政府的商场迟迟不见开工,难道签署的拿地文件和废纸一样?现在开发商都能够明目张胆的忽悠国土规划部门了?
请相关部门严格监控该项目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度,避免项目烂尾最后由政府给开发商擦屁股。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03-01 15:28:42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资金监管问题,“中粮百悦府”项目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审批用款。在审批用款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工程节点,开发企业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温馨提示:预售商品房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购房人和按揭贷款银行应按合同约定将房价款(包括定金、预售商品房一次性付款、首付款、个人按揭贷款)全部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帐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房价款。
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购房者应直接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内。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购房人申请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时,抵押合同约定的按揭贷款发放帐号应与购房人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预售资金监管帐户保持一致。各按揭贷款银行发放房款时应严格按照《监管办法》规定,将按揭贷款直接划入指定的监管账户。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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