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不是目的。
对于城管部门公众号宣传的违章停车是50-200元罚款,一律罚款200元,适用法律不规范。根据违法行为程度罚款,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五十八条第六款之规定,违法停车处200元罚款是车辆违法停车在影响交通或行人通行的情况下顶格处罚。对于违法停车行为轻微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并不适用该条规定,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章第49条之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没有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不予罚款,给予警告后放行。
城管部分对于违法行为轻微15分钟柔性执法的政策也是基于法律条款的基础之上,但是如果超过15分钟并没有结束停车行为就要进行200元顶格处罚。既然是轻微违法行为,没有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又适用于柔性执法范畴,那为什么还处于200元顶格罚款呢?轻微违法顶格处罚的法律条款又是依据哪条规定呢?50-200元法律条款就是摆设吗?
民生民声关切到百姓切身利益,如果停车需求得到满足,谁又会铤而走险呢?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实际存在矛盾,解决矛盾的根本问题在于满足需求,罚款不是缓解人民矛盾的最终目标。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3-02-23 09:22:25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违停执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违停处罚额度给出了一定的区间,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章 第十四条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2006年7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审议通过《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规定,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全省违停处罚额度均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行,处罚金额不能随意更改,更加体现对机动车违停行为处罚的公平性。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修订,适时调整处罚额度。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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