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万象公寓楼10号楼和12号楼,按照购房协议交房时间约定于2020年6月30日交房,但逾期到次年6月30日交房。当时交房时,在没有水没有电,消防设施没有安装到位未验收合格,楼梯外观未施工完毕,进出楼栋全部走施工留下的施工通道进行交房。直到现在,已过去一年多之久,楼里用的还是临时电,经常断电断水(也曾多次在百姓呼声中诉求解决,有诉求记录),消防设施至今未配备到位,楼体外观也未施工完毕,楼栋卫生不堪入目,从外观看都会认为我们住的是烂尾楼。像这样经常停水停电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配套设施不完善,物业还收取一平方2.75元的高额物业费,这个收费标准物价局不来实地考察服务标准就审批了吗?我们享受的物业服务是什么?物业办,社区,消防,住建委这些职能部门,都是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我们已经在这里艰难的生存一年多了,物业不作为欺诈业主强行收费,开发商不作为不按购房合同未完工强行交付,在没有消防合格验收报告,楼没有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符合收取物业费标准的情况下,难道不是开发商承担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吗?为什么物业公司明知不符合物业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强行向业主讨要高价物业费?那么多法律法规条文条规约束的谁?我们这些被欺诈的业主在维权的路上艰难前行,希望消防部门,物业监管部门,物价局部门,住建委部门帮我们,给我们一个安全、水电都正常使用,有保障的居住环境。感谢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3-02-21 16:24: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与网民、名门地产及名门物业联系了解,2月14日名门地产已联系电表售后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售后人员表示将与厂家联系,商量解决办法。关于水压不足,地产工作人员和物业维修人员已对大楼进行逐层排查,尽快解决问题。关于2.75元/月、平方米物业费公示,经了解在物业前期服务合同中已标注,其次有异议可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我社区会关注该事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王城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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