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控水务不明不白的收了一笔垃圾处理费,每月10块钱,指哪个部门收的?收了多久?合法不?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23-02-13 12:09:06
客户您好:
按照《洛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城市区自来水管网供水居民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洛阳市城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中心委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利用水费收缴系统,在收取水费的同时一并收取。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按照供水企业“两月一抄表、两月一交费”的水表抄收方式(即每个抄表周期两个月缴纳10元),由供水企业代收后统一上缴。此项费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指生活垃圾在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因此无法直接向您反馈说明上述情况。如您在用水方面有其他问题,请直接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10001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如对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有疑,可直接联系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