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根据调研发现,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存在几百个城乡结合过渡的社区、村庄,例如西工区金谷园、洛龙区二郎庙等等,这些社区内存在大量的家庭旅馆(很多并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旅馆严重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火灾隐患极大。
洛阳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应当立即采取下列整改措施:
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应当组织各区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旅馆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如果相关单位继续消极无为、玩忽职守,人民公仆应当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何去何从,拭目以待。
回复部门:应急管理局 2023-02-13 21:17:46
网友您好,按照政府职能划分,消防支队并未与我市应急局合并,因此消防监管不在我单位职权范围之内,建议您向消防部门反馈,洛阳市消防支队电话0379-63136640,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