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2-09 17:02:2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商转公应符合我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洛阳市《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中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政策执行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起,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已到,你所反馈的情况不符合我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敬请理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