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3-02-03 15:08: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 伊川县教体局高度重视2022-2023学年上学期幼儿园退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16号)及《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市实验幼儿园等3所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洛发改〔2020〕1号)文件要求,“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当月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半月退费,超过一半的不退费。餐费按剩余天数退费。” 根据文件要求,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实际线下教学时间核算学费,即:九月份上课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当月正常收费;十月份上课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当月收取一半保教费。但是,因特殊原因,我县幼儿园10月份上课时间较短,当月不再收取保教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我县幼儿园共收取一个月的保教费。餐费按幼儿实际在园天数收取。 目前,各幼儿园已按照要求制订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收费工作方案》,方案内含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退费标准及第二学期收费标准。各幼儿园退费工作正在进行。 感谢您对我县幼儿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县教体局学前办电话 69390018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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