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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安装充电桩到底需不需要物业盖章证明-续2

    在前期投诉过程中,洛龙区物业办打电话解释说要研究后给我回复,等了几个月也没有回音,大概工作人员已经默认投诉处理完毕了。

    住建局引用的文件:豫建行规〔2020〕6号《河南省既有停车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中“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可直接向洛龙区供电部门提出申请”。

    经与供电公司咨询,供电公司认为住建部门对上述表述,存在误解,见图。

    请问:

    1.住建局和国家电网对政策的理解不一致,是不是认为电网理解错误。

    2.住建局是不是认为物业无需提供“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

    没必要再复制粘贴了。请直接回答是或否吧。

    网友14117 2023-01-28 评论0 浏览7955 编号 2023012811432223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1-28 15:14:16

网友您好:经了解盛唐至尊小区位于洛龙区王城大道以西,古城路以北。该小区为直供电小区,所有电源由供电局供应,物业不能转供。自开始安装充电桩以来,一直执行的为市民之家提供的《电动汽车自用充电桩安装承诺书》标准化模板,其中有甲、乙、丙、丁四方的共同签订格式(甲方:电动汽车车主、乙方:电动汽车充电桩销售企业、丙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丁方:物业公司),由甲方到市民之家进行申请安装一户一表充电桩安装申请表,经电业局审核同意后,由物业公司配合电业部门进行安装,所有安装需要提供的资料市民之家均有保存,除此之外,小区没有安装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对小区业主反映安装充电桩事项,古城办事处英才社区2022年9月份组织部分业主及相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明确洛龙区电力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二、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依据《河南省既有停车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施办法(试行)》(豫建行规〔2020〕6号)相关规定,建议,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建设充电设施可直接向洛龙区供电部门提出用电申请。
(二)2022年9月份古城办事处英才社区组织部分业主、洛阳金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龙区供电部门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按照协调会议要求,盛唐至尊小区为直供电,个人申请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应有洛龙区供电部门组织实施,洛阳金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积极配合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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