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财政局在履行缴纳住房公积金财政统筹部分时不履职,导致新安县公积金断缴长达六个月,严重影响公积金管理秩序,已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一直按月扣除,这部分资金是否被挪用。因此要求查处以下问题:1、新安县财政局公职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问题;2、查处新安县财政局是否存在将公积金个人承担已缴纳部分挪用问题。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财政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现在资金紧张,待资金筹措到位后及时清算。
我问的是个人承担部分已按月扣除的资金是否存在挪用问题和财政局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你们的答复答非所问,请给个明确的答复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3-01-20 17:17:1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 财政局调查反馈如下:受疫情影响各项收入下降,现资金紧缺不存在挪用。待年后统筹安排及时拨付。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及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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