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警】您的小型汽车豫C66Z59于2022-12-20 11:24在洛阳市洛栾高速105公里0米至洛栾高速63公里800米,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的违法行为。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详情请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登录网页https://ha.122.gov.cn 上述违章通过短信发至我手机!我第一时间给高速大队联系,辩称自己车辆在该时间段内并无在高速上行驶!估计有人套牌,为了审车需要删除违章!大队民警却说你需要自己举证自己车被套牌的事实。我想不通,行政处罚,举证责任在对方!为啥让我个公民举证!就几张照片就能证明是我的车吗!太荒唐了!要求高速交警大队退赔罚款200元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1-18 10:39:52
网友您好!经核实监控录像,及对车辆的外形、驾驶员、年检标志及以往历史违法照片等细节比对,目前并未发现该车存在套牌,若您对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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