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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领导您好,对上次回答不满意,针对上次问题我再次提问,请领导看清楚了再回答。
不要重复上次回答的内容!!!!
我现在只有一个问题。。。。。
问题1、蓝城蘭园项目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开发商洛阳秉宸实业有限公司通知业主2023年1月1日交房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我的问题里面并未提及业主是否可以拒绝收房,所以住建局领导您不用回复有关业主收房的字样,只需要回复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其他的不需要解释的。
建局 建设工程 是否 收房 业主 管理条例 合规 回答 问题 领导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1-05 17:53:01
网友您好:经了解今天已约谈开发商,近日开发商将会发布通知,对延期交房事宜进行详细解释,请业主及时关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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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 2023-01-05 23:12:07 【洛阳市】
约谈结果就是发布通知解释吗?是否有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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