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又双叒叕来了。只知道高中写作文最多,万万没想到毕业多年为了一个证明需要多篇小作文。百姓呼声后台工作人员及社区人员是不是要烦死了,苍天大地啊,哪有那么多问题啊?主要是不能开具证明的原因也很多呢,可以说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眼花缭乱。
首先非常感谢工作人员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快速的耐心回复,真的是百姓的事放心上。没有人想在一件事情上花费那么多时间精力又浪费基层工作人员的人力物力。觉得在之前的诉求上追问可能写不下所以另起一篇。
从要求开具证明到现在基本六七十个电话是有的,现场也问过。被告知不能开具的理由是多种多样千变万化,分别有如下理由:没有密接这一说;居家隔离告知书、解除隔离告知书、隔离原因证明只开给阳性人员,且是制式模板不能改动一个字(划重点,有文件且为制式模板);主诉人非同住且自愿陪同阳性人员隔离,现在被告知名字不在台账上且无权开具。
那么针对以上不能开具证明的原因有以下疑问和回复及折中方法;
1 不再判定密接是在这两天最新的政策里。是否有"密接"这一说,请看当时的二十条(图片)。如果说非得在"密接"上抠字眼,就不让工作人员为难,想到一个折中的方法,隔离原因是否能写成"被判定为高风险人员"或密接同义词。
2 是否同住及是否自愿隔离:有同住证词且有派出所实际居住地和同住人员备案,被要求隔离(有音频证明,非常抱歉并非故意实属无心)
3工作人员说有文件且制式模板不能改动一个字,只能给登记在台账上的阳性人员开。那么问题来了:按照当时的政策,是只需要登记阳性人员还是跟阳性人员同住的高风险人员都需要登记在册?
1)如果不需要登记阳性人员的同住人,阳性人员的同住人不是管控人员(这不是跟上条的自愿居家陪同隔离一个意思么?第二条已做说明不再多说),社区并不是执法机构,做为普通老百姓,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为什么要被贴封条告知不能出行?那么因"被限制出行不能上班"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2)如果当时政策阳性同住的高风险人员需要登记在册,那么相关人员没有登记,那是否属于工作失误,因为工作失误台账没有登记造成被隔离人无法开具证明而不能报保险的损失,相关机构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失。
请不要再以"没有人说有制式模板可以开"为理由拒绝开具,已经咨询过同样被封在家的朋友,上门贴封条的时候有这个告知书,也不要以"政策变化快,都已经放开了,都是自愿居家隔离"为由,百姓呼声随便搜"隔离"或"证明"二字,至少在12月8号前,核酸异常人员及同住人都是被要求居家隔离。请不要以"你为什么要在家住"为由拒绝,在外面各个小区都有病例的情况下且小区基本不接收外来非常住人员且需要报备,试问,一个人有家不住要去哪里住?
同理,按照当时政策规定,阳性及同住是否应该居家隔离,如果只管控阳性不管控同住是不是漠视政策放任风险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如果按照政策都要求隔离,那是不是阳性及同住是被要求隔离的?(请看二十条)
4 关于说的没有权利开具证明有以下疑问:如果没有权利开具居家隔离告知书,那么又有什么权利上门贴封条让阳性同住人员居家隔离的呢?
有网友在投诉下面问“要隔离证明干什么?有什么用,诉求者要的都是对的,开的都是错的?”这位网友大概富贵人家或者隔离期间没什么损失,不懂普通百姓疾苦,理解不到"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隔离证明用途:“单位要求,保险理赔等等都有可能需要”。 还有说给你开一个解除隔离告知书不能证明被隔离过吗,保险公司就那么抠字眼?解除隔离告知书只显示"根据(编号洛疫情防指办【2020 】9)要求居家隔离",其余什么都没有。9号文件那么多,是依据哪一条呢?"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是政策,发生纠纷发生合同约定条款,如何处理,处理依据是什么,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需要根据法律约定条款。就算是犯法也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某项某条判罚吧。举个例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都是防卫,但哪些是"正当"哪些是"过当"是两个名词两种结果吧。还有说保险理赔能赔多少,至于吗?就算保险公司赔一毛钱那也是投保人应该获得的权利。
做为普通百姓和守法公民根据(编号洛疫情防指办【2020 】9)要求居家隔离是公民应该配合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既然履行了义务,就算不是为了报保险,是不是应该有知情的权利。是触发了9号文件的哪一条被居家隔离?就是阳性同住人员是高风险人员被隔离的。这是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并不是无中生有凭空想象凭空捏造。
高中政治课本大学思修课本 说"为人民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其他啥都说不出。政府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可是为什么老百姓去办个证明都弄得剑拔弩张怒发冲冠呢?世界如此美妙,大家却如此暴躁,这样不好不好,真心希望都互相理解一下。
每个地方模板都不一样,保险公司所要求的文件是疫情这么长时间以来根据政府给被隔离人员出具的一套隔离文件程序所做的要求,是合理的,他们并非心血来潮突发奇想说要求需要出具这些。且工作人员也说了有,是制式模板,同时被贴封条隔离的其他朋友也证实有这些文件,因此,要求开具这些并非无理取闹,是有政策有事实可依。
诉求:需要芳林南社区居家隔离告知书,解除隔离告知书,隔离原因证明(以上制式模板均可),如果无权开具,需要哪个部门授权。不管社区向上级请示也好或者需要哪个部门授权也罢,这应该是社区解决的问题,毕竟封条公章盖的社区公章。而不是让老百姓每一个上级部门都找一遍,然后陷入死循环又回到社区。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3-01-01 09:11: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该网民的同住人是我社区居家隔离台账上管控人员,网民并不是在管控台账上人员,不对其管控,网民通过热线及网民诉求要求开具12月2日至12月9日的居家隔离证明用来报销保险费用,后来社区开具,社区给其出具解除隔离证明书后,网民询问保险公司,告知我社区人员该证明保险公司不认同,要根据网民所说情况进行开具,社区无任何权限可开具诉求人所说证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王城路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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