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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盛世新天地虚假宣传

    洛阳市新天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在又开启虚假宣传“即买即网签,即交钥匙享契税补贴”,盛世新天地挪用首付款4个月不签购房合同,洛阳市新天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盛世新天地二期商品房,9月初收取客户首付款后,以现房为借口,逃避资金监管,挪用客户首付资金达4个月之久,不积极主动解压客户订购的房产(在建工程抵押),耽误我们不能及时缴纳契税,不能享受政府契税优惠措施(12月底结束)。请市市场监管局制止其违规不法行为。

    caisigua 2022-12-27 评论0 浏览1246 编号 20221227093052218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12-30 17:05:2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多次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合同签约。经了解,开发企业正在积极与银行沟通解决此事,我中心已督促尽快为您进行签约。若后期仍未进行签约,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中心现场公示,购房者应将预售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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