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已交了房款,并完成了选房。目前两个村子,每人每月的过渡费是520元,按6000人计算,每个月政府要承担的过渡费是312万。
政府每月300多万的损失是谁的责任?负责该项目的领导肯定也算的清楚这个账,为何不尽职履责?4月至今,已使政府蒙受2500万损失。村民因为拿不到房,怨声载道,民怨鼎沸,将政府的公信力置于何地?这么大的损失,这么坏的影响,是不是该对相关领导问个责?
两个村房款全款也都交过了,利息一年二百多万,利息到了谁的账户?迟迟不发钥匙,是不是有人为了私吞这两个村房款利息故意给工作往后推的?希望政府有人详查!不要等到上热搜了又出来阻止老百姓们群体上访!
回复部门:财政局 2022-12-26 15:19:39
征地拆迁工作不在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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