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本人申请创业贷款20万,于2019年3月28日由农业银行新安支行发放,在20年3月28日连本带息已经全额还款,还打电话给人工客服确认贷款已经结清,在22年12月份去银行办业务却被告知欠款7000多元,后经查询告知说当时贷款这个属于财政贴息,我自己需要承担的一部分利息和本金确实已经还清了,但是财政贴息的部分一直没有给拨付到位,所以就应该把这个帐划在创业贷款人的户头上吗?为什么当时显示已结清现在又显示欠7000多元呢?这个钱是应该贷款人给你们还的吗?你们身为金融机构,知法犯法,违规操作,私自篡改用户欠款数额。与银行领导沟通,要求清除这7000多元欠款数据,均不予处理。
事件二:在今年10月7日同样是做的10万的财政全额贴息的创业贷款,由农业银行洛新支行调查发放,结果在12月21日第一次划扣利息的时候直接把我自己银行卡里的钱给我划扣走了。(办理贷款的时候经理潘洪明确告知我说利息我不用管,农行会直接从财政上划扣走,我只要在23年10月7日把本金还了就可以了)结果我联系客户经理问这什么情况,客户经理告知说财政上钱没有到位就把我的钱给划扣了。政府批给你们的钱没有到位,在没有任何通知说明的情况下你们就把贷款人钱给扣了吗?财政拨款到位了你们是准备吃双份利息呢?还是把扣贷款人的钱退了呢?是谁赋予你们农业银行可以随意划扣用户资产的权力。还是你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国家政府一直扶持的创业贷款政策,是给大家减轻创业负担和压力的……还是让你们农业银行给创业者施压的。
回复部门:农业银行 2022-12-30 09:29: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农业银行的关注!
我行已安排人员和客户沟通、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
再次感谢您对农行的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2022年12月3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