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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 请市卫健委、医药疗管理局积极组织药品

    自洛阳市执行国务院20条、新10条以来,我市出现了一波新冠传播。国家鼓励无症状、轻症居家隔离治疗,可是相关药品市场上都已脱销,请市卫健委、医疗管理局想办法、拿措施、抢速度,让人民群众无后顾之忧,早日战胜疫情。

    网友1076335 2022-12-10 评论0 浏览589 编号 20221210115501987 [商务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商务局 2022-12-13 13:50:58

网友您好!市场监管部门是药品流通行业的审批单位。按照12月10日市主要领导在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和防疫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座谈会上安排部署,医疗物资保障由市卫健委牵头,药品保障由市场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药品供应保障问题请向以上部门反映。
谢谢您的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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