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2-12-07 09:44:38
投诉人所反映的垃圾焚烧厂全称是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洛阳市涧西区西沙坡村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内,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该项目主要建设有3台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15MW汽轮发电机等,主要原料为生活垃圾,处理规模1500t/d。 配套建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炉内SNCR(尿素)+半干法(旋转雾化)+干法(碳酸氢钠)+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烟气处理工艺,并设置烟气再循环系统。
该项目于2015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投产。2015年4月13日河南省环保厅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是豫环审〔2015〕112号,2018年6月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环保自主验收,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经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2014年8月29日与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生产运行以来,焚烧线烟气排放满足环评批复、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欧盟标准的要求,各项环保指标均达标。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企业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经调阅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发现有超标排放问题,企业周边也未闻到明显异味。
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居住的小区进行走访排查,未发现有违法排污企业,现场周边也未闻到明显异味。
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公司切实履行好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日常维护,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下一步,将对将加强巡察排查力度,如发现违法排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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