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11-29 14:54:2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远能燃气公司管道气主要通过新奥公司管线输送,新奥对我公司采取综合定价的方式,销售价格较高。自2021年3月19日新奥公司上调管道气 采购气价为3.19元/方、10月10日上调采购气价为3.42元/方、11月1 日再次上调采购气价为4.36元/方。我公司自2020年12月31日以来民用执行的销售价格为2.85元/立方米,价差-1.51元/方,属于气价倒挂。根据河南省物价局129号文件, 应根据购气单价+承担税金+0.64=销气单价,新安公司目前承担税金为 0.33元/方,销气单价应为4.36+0.33+0.64=5.33元/方,实际销气单价为2.85元/方。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新安县远能燃气有限公司属于气价倒挂严重亏损经营,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民用气累计销气量336.72 万方,累计亏损283.62万元,已严重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 故新安公司申请批复民用销气价格执行新的阶梯气价,即:每月每户用气量在5立方米内按 2.85 元/方执行(第一阶梯气价),每月每户超过5立方米的超过部分按 5.33 元执行(第二阶梯气价)。气价过高的问题县燃气公司正在想办法解决气源问题,以后气价会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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